申报通知

关于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六批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 申报截止日期: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六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龄要求在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本省科研、教学单位科研人员,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一级中文学术期刊或国际期刊(二区及以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浙大版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项(含)以上。

3.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1项(含)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备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6.免于评审情况: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已入选各类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申报人,经资格认定后,可免于评审。

入选本行动计划者,即视为自愿加入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协会。申请人须承诺,按照行动计划和协会工作要求,加强团队合作,积极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完成培育期内规定的任务、要求和申报书中的规划任务;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邀请学术导师,完成导师指导的任务,努力成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如一年内缺席二分之一以上活动,或不能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的培育要求,愿意接受除名处理。

三、遴选方式

拟通过推荐方式推出参评人选。推荐采用两种方式,单位推荐,或请人事关系在我省的高水平社科专家推荐(凭大成集智系统中的推荐码,每个码限推荐1人);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单位推荐名额分配:浙江大学限推荐30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每校限推荐15名,省委党校和省社科院各限推荐10名,其余省重点建设高校各限推荐8名,其余本科高校各限推荐4名,其余单位各限推荐1名。

四、申报材料(纸质)

纸质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申报表》1式2份;

2.个人《申报活页》1式2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

请申报人于2023年7月24日-29日期间在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大成集智系统注册登录后,在申报页面填写并上传申报表和活页。

纸质材料于7月29日上午10点前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 申报表

2.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活页

3.“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单位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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