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立项名单如下:
1. 请各课题组按研究计划认真开展工作,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成果。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研究成果收录至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集的,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收录者将不予结题。
2. 请各课题组研究过程中不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不论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均注明“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标志。
立项文件见附件。
科技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