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今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陆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申报材料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进行备案。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科技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