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1245”人才强市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金人才领〔2026〕1号)和《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6年工作方案》(金委改发〔2026〕1号)等要求,为进一步汇聚高校院所人才资源,助力企业攻克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科技副总”(与“百博入企”归并,一体化实施,统一称为“科技副总”)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参与企业。须为在金华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得为申报人及其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入股或孵化的关联实体),应建有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重点支持“链主型”企业、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雄鹰企业等7类主体。
(二)参与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经验,能够针对企业实际创新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升级或工艺优化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人才匹配。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摸排,精准掌握人才资源。科研秘书统一于4月13日上午10:00前报送《“科技副总”申报摸排汇总表》(附件3)至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
(二)信息填报。请各参与人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写和申报(网址:https:/kjdn.kjj.jinhua.gov.cn/bbrq/pc/index),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4。于4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
三、其他
科技局将牵头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参与人才和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统一发文公布市“科技副总”名单。
入选市“科技副总”的人才,按金市科〔2025〕44号文及《“科技副总”年度工作考评表》(附件1)进行考核管理,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附件:1.“科技副总”年度工作考评表
2.“科技副总”相关支持政策
3.“科技副总”申报摸排汇总表
4.2026-科技副总(博士入企)推荐操作指南
科技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