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项目】关于开展2026年度“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3-31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金华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浙江师范大学 申报截止日期:2026-04-28 10:00:0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金华市支持浙江师范大学非洲区域国别学一流学科建设课题面向全国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非合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以建设中非经贸文化合作交流示范区为抓手,充分发挥浙江师范大学非洲区域国别学科优势,聚焦中非经贸、投资、产业、科技、法治、人文、人才培养、民间交流、国际传播等重点领域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推出一批具有理论深度、实践价值、时代特征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金华篇章贡献社科智慧与理论力量。

二、申报对象

主要包括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非洲研究学者。鼓励学者与浙师大共同研究,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资助额度

本批课题发布指南(详见附件1),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经评审后综合确定2026年度立项名单,并择优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推荐。立项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资助20—3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10—1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5—8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研究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自选课题一般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申报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设计论证部分,重点介绍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等内容。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子课题数量原则上为3—5项,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

4.申报负责人为2025年承担金华市社科联对非课题的,已立项课题必须符合结题要求,或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成果被出版社(期刊)采用、待出版(刊出)中,可正常申报;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但不能超过

2项。

5.申请人须提交不少于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等),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6.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7.申请人须按照申报公告和《申报表》《活页》(见附件2、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重大课题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但不超过5年。结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另有约定的委托课题除外。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明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等信息。结题条件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2.2026年4月28日上午10点前,请科研秘书汇总,将电子版《申报表》《活页》《申报单位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纸质版《申报表》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课题选题指南

2.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课题申报表

3.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打造新时代中非地方合作典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申报单位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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