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评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15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截止日期:2025-09-18 15:00:0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浙江科技大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0项。

二、奖励导向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化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的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详见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须由省委科技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由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名。

四、提名书填报及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需要系统填报,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下并填写《附件2 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手册》,并于2025年9月18日15时前发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工作要求

提名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科学合理的开展成果遴选,提名一批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对提名者的提名材料质量、提名成果获奖情况、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应用证明核实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视情予以公布。

联系人:王沁




科技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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