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项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05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申报截止日期:2025-10-10 10:00:0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真理的味道”大思政课建设,推进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卓越辅导员培养计划,切实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确定的限额数,自行遴选确定2025年省教育厅相关的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根据“浙里思政工作台”各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截至2025年8月31日)、近5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等确定。我校限额1项

二、选题方向

加强有组织科研,研究课题应聚集全省教育系统和高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紧扣浙江育人特色和学校实际,重点研究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数字化改革背景下的学生工作创新等方向。围绕“真理的味道”大思政课建设、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红色资源育人路径、智慧学生工作体系构建、数字化改革实践和人工智能赋能探索、“枫桥经验”与校园安全稳定等维度展开,确保课题“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始终关注学生成长痛点,与岗位职责深度契合,切实破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三、基本要求

202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继续由各高校实施,面向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目作为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课题申报的统筹规划和前期论证工作,确保申报课题质量。要严把质量关,组织好项目的申报、遴选、评审和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四、申报程序及结题要求

(一)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010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并将申请书(以“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活页(以“活页+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学院/部门+教育厅思政项目汇总表”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逾期不参与评审立项

(二)所申报课题将联合学生工作部,通过专家评审并公示,推选1项课题上报省教育厅。

(三)2025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结题至少需发表1篇二级核心期刊,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且为第一标注,否则不予结题。

附件1:活页

附件2:申报书

附件3: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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