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七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龄要求在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本省高校或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领域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和课题研究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直接入选,申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经入选浙江省各类省级(含)以上人才计划;
(2)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
(3)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咨政报告获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5)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6)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3.申报公开遴选,申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立项;
(2)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立项;
(3)在一级中文学术期刊(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在A&HCI收录期刊一区、二区或S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一区、二区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4)咨政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含)以上;
(5)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1500字以上署名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
(6)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青年奖。
4.上述申报条件所要求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和获奖项目均为2022年7月30日之后取得;同时,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须为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或国外出版物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获奖项目排名第一。
三、申报方式及名额分配
由各高校或科研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省社科联按申报直接入选和申报公开遴选两种方式开展遴选工作。
1.申报直接入选。申报人符合直接入选条件之一者,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省社科联组织审核后,直接入选为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2.申报公开遴选。申报人符合公开遴选条件之一者,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名单。申报人符合公开遴选条件两项及以上者,优先推荐。
3.各单位推荐名额。申报直接入选应推尽推,没有名额限制。申报公开遴选我校可推荐1名。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自荐,按通知申报条件中的顺序,列明本人符合的具体条件,将自荐申请交科技处,截止时间:8月29日下班前。
科技处将根据自荐情况上报学校,确定学校最终推荐人选。
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人员于9月12日前,登录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大成集智”入口进入,按操作说明填报,在系统上提交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表》PDF版本。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至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