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学校新一轮科研平台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义乌创新研究院:
根据学校新一轮“双高校”建设和下一阶段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依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16号)文件的规定,现组织开展新一轮自建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及义乌创新研究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各自专业和研究领域的发展目标和优势,充分汇聚资源,合理搭建团队,促进学科交叉,依照《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16号)文件中自建校级科研平台的有关条件,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组建申请书》(见附件),并于9月12日前提交科技处(外语外贸学院和机电信息学院限报2个,其他二级学院和义乌创新研究院限报1个自建校级科研平台)。
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在论证后正式发文建设相关校级科研平台,平台建设期间将按照义工商院办〔2025〕16号文件规定给予建设经费资助。原各类校级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自行终止。
联系人:李炜 电话:650703
科技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