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申报截止日期:2025-04-21 10:00:0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产教融合和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育研究(B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类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 1:“2025 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果的应用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特性,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2. 凡从事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商企业都可以申报,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侧重职教一线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培养,具有正高职称的职业院校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企业人员正高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可以申报)。

3. 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可下载)和所在单位对项目批准后的必要经费支持和相关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情况,本次项目为自筹经费,建议落实后再申报。

4. 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5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5. 我校推荐数量最多不超过8项,由学校评审后报送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各学院/部门名额分配如下:

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人文旅游学院

机电信息学院

外语外贸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创意设计学院(创意园)、商城设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业学院(创业园)、电子商务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职能部门

上报限额

1

2

2

2

1

1

2

2

1

2

二、申报程序

1.2025年4月21日上午10点前,请科研秘书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以“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发送到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

2. 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科技处通知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取回盖章的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 zjzhkygl.com/,2025年3月31日开放申报,2025 年4月30日17点关闭)进行申报。

三、其他事项

1. 自2025年起,当年立项课题须在次年3月31日完成,通过“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

2. 省中华职教社将根据需要视情安排相应的申报说明和培训公益讲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

2.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3.汇总表

4.活页


科技处

2025年3月3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