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金华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 申报截止日期: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金华市青年科技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树牢大人才观理念,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紧扣市委有关建强三支队伍和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科创中心部署,激发我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热情,鼓励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奋力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助力形成引育科技人才更多、协同创新生态更优、科技成果转化更实的人才服务新格局。经金华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七届金华市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根据《金华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成就和突出贡献(论文获得市优秀论文一等奖或科技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第一、第二作者);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技研究、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实践中,勇于创新,解决重大疑难关键技术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4.在科学普及和新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参加科普公益活动2次以上或报送科技工作者建议1篇以上。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在金华市工作满2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须经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领域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专家与候选人不在同一单位;

(二)县(市、区)推荐候选人由当地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科协组织专家初评后报金华市科协。其他候选人经专家推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推荐单位初评后报金华市科协;

(三)候选人须由推荐单位进行政审,并提供政审材料,经金华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提交金华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确定获奖者。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分配

1.市级学会(协会、联合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各1名;

2.我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各1名;

3.县(市、区)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科协推荐本区域候选人1-3名;

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本系统候选人各1名。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登录金华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jhskx.jinhua.gov.cn/,在通知公告栏点击下载相关文件,或在本通知下方下载。电子材料请报送邮箱ywicckyc@163.com,并注明单位、姓名等信息。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需保持一致,书面材料包括:

1.《金华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

2.《金华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

3.《金华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见附件3);

4.《金华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4);

5.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可用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2册。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524日下班前报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通知提交。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李炜   650703,696898

(二)电子材料报送邮箱

ywicckyc@163.com


科技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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