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项目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申报截止日期:2024-05-13 10:00:0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做好2024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程序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产教融合和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育研究(B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其他研究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果的应用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突出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也可结合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特性,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2.凡从事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商企业都可以申报,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侧重职教一线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培养,具有正高职称的职业院校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企业人员正高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可以申报)。

3.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可下载)和所在单位对项目批准后的配套支持经费(最低5000元)和相关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情况,本次项目为自筹经费,建议落实后再申报。

4.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4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5.在“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zjzhkygl.com/,2024年3月15日开放申报,2024年5月14日15点关闭)进行申报,负责人上传盖章版的申报书PDF扫描版,学校审核上报至上级管理单位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齐《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于5月13日上午10点前交至科技处盖章,并于5月13日下午16点前至科技处领取回盖章版的申报书1份。逾期自行处理盖章事宜,科技处不再统一盖章,且错过最后审核提交日期自行负责。

三、有关事项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自2024年起调整为每年一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时间完成后,直接在平台上递交,年度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510日,6月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后发文公布。

2.省中华职教社将根据需要视情安排相应的申报说明和培训公益讲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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