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持续推进“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发挥社科赋能行动实效,树立优质优绩导向,开好年度交流推进会,经研究,决定开展社科赋能行动优秀案例征集,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山区(海岛)28县社科联及所在市市社科联,与山区(海岛)县确定社科山海协作关系的县(市、区)社科联,与28县(社科联)签订社科校地合作协议的高校社科联和省级智库,其他积极组织参与社科赋能行动的高校社科联,各社科赋能专家(团队)。
二、征集程序
1.自行申报,各实施主体填报《申报表》。鼓励提供通讯报道稿(整体介绍和突出亮点相结合,符合通讯报道特点)。
2.由山区(海岛)28县社科联及所在市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等推荐优秀专家(团队);所在市市社科联可推荐不超过1/2山区(海岛)县(市、区)社科联,填报《申报表》。
3.省社科联根据《申报表》,结合其他了解的情况,主要考察重视程度、组织情况或开展调查研究情况、实效性、典型意义等维度,评选出行动优秀案例,择优在“浙江社科”微信公众号、浙江社科网等平台编发通讯报道,在社科赋能行动年度交流推进会对优秀案例实施主体通报表扬,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市县社科联)。
请申报主体将《申报表》等材料一式2份,于11月3日上午10点前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优秀案例申报表
科技处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