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地方文献与古籍是地方文脉核心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文献、学术与收藏价值。为系统保护、抢救、整理我市散落的地方文献与古籍资源,完善金华地方文献馆藏体系,挖掘传承本土优秀文化,助力我市高水平建设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现面向全市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内部征集各类地方文献及古籍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开展系统性征集、整理、建档与典藏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文献馆藏体系,搭建标准化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深度挖掘本土历史文脉与地域文化底蕴,为全市史志编纂、学术研究、文化传承、文旅产业提质发展提供扎实的文献资源保障,持续赓续城市文脉、凝练地域特色。
二、征集范围
反映我市及辖区历史沿革、山川地理、人文风俗、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名人轶事、重大事件等内容的历代资料,不限时代,载体以出版物、纸质文献和数字资源为主,兼收拓片、老照片、音视频、手绘舆图等实物资料。征集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基层机构留存的各类文献典籍 及相关资料。本次征集仅限单位报送。
三、征集内容
(一)古籍类资料
包括历代刊印、手抄、拓印的各类古籍善本、孤本、残本(含 散页),涵盖经、史、子、集各类典籍。重点包括:
1.明清及民国时期留存的地方志、家谱等;
2.古代文人墨客、本土名士的手稿、题记等;
3.历代留存的疆域图、水利图等古地图资料。
(二)地方文献类资料
1.官方文献。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印的公 开或内部出版物(如政务年报、行业报告、部门志、统计资料汇编等,不含机关原始档案、审批文件);
2.史志资料。全市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 区)编纂的地方志、年鉴、乡土史、大事记、发展史、专题史料集等(含正式出版及内部编印本)。
3.人文资料。本土名人传记、回忆录、口述史料、地方民俗、 非遗文化、民间传说、方言谚语、风物典故相关文字及图文、音 频资料;
4.报刊资料。本地创刊发行的各类期刊(含内部刊物)、简 报、通讯等创刊至今的完整合订本或散册资料;
5.专题资料。反映我市重大历史事件、重点工程、重大活动、 红色历史、特色产业、风土人情的各类专著、画册、调研文集、 纪念册、图文、音频资料等;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无偿捐赠原件为主,原件寄存代管、副本复制征集为辅。
( 一 )无偿捐赠
鼓励各单位、部门无偿捐赠地方文献、古籍资料。对捐赠文 献统一登记造册、编号存档、妥善保管,为捐赠单位颁发收藏证书;并纳入金华市图书馆官网“捐赠名录”予以公布。
(二)寄存代管
推行“寄存代管”模式,对有保存价值但产权单位暂无法捐赠的文献,由市图书馆提供免费寄存代管、数字化备份服务,文献 所有权始终归属原报送单位,图书馆仅享有保管及馆藏查阅使用权,双方签订代管协议约定代管时限,到期可续签或凭手续取回原件;数字化成果仅限馆藏研究使用,未经产权方书面许可不得 商用。
(三)复制征集
对无法调取原件的重要文献资料,可通过复印、翻拍、拓印、 数字化拷贝等方式征集高清完整副本、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副本版权遵从原文献权属约定,仅用于馆藏存档与学术研究,不得擅 自出版、商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地方文献和古籍征集工作是传承本土文脉、守护城市记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文献意识形态关口,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本单位留存的各类古籍、地方文献,扎实开展排查、整理、汇总、报送工作,确保不漏报、 不错报。
(二)严格甄别,规范报送。各地各单位报送资料前需做好初步甄别、整理和分类登记,详细注明资料名称、形成年代、数量、载体形式、来源出处、保存现状、资料简介等信息,确保报送资料真实完整。报送单位落实内容审核责任,严格把控内容导向,涉密、违禁、内容失实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文献不予报送。报送单位须保证报送资料为合法自有藏品,无权属争议、版权纠纷。
(三)按时保质,有序推进。请相关老师于2026年7月2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之后新发现、新整理文献实行常态化补报。严格落实“谁主管、 谁负责”主体责任,市直有关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拟捐赠文献资料的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学术价值进行审核;各县(市、 区)文献捐赠资料由宣传部、文旅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统一审核。
(四)妥善保管,合理利用。捐赠文献一经审核入藏、完成登记公示,即纳入金华市图书馆国有公共文化资产统一管理,归国家所有。经审核不符合入藏标准的资料,由图书馆书面告知报送单位,报送单位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逾期未申领,图书馆可依据馆藏管理制度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报废等方式处置。所有入藏文献由专人分类、修复、数字化归档、永久保存;在严守版权、保密规定前提下,面向社会、科研机构有序开放使用。
(五)厘清边界,各司其职。本次征集为图书馆馆藏补充收集,不包含按照《档案法》规定需移交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各类档案。各单位梳理资料时,区分档案与地方文献,属法定归档移交范畴的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市档案馆,不纳入本次征集。
请相关老师于2026年7月28日16时前提交《金华市地方文献与古籍资料征集登记表》word 电子版(详见附件)至科技处邮箱ywicckyc@163.com,连同实物资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科技处王沁。
附件:金华市地方文献与古籍资料征集登记表.doc
科技处
2026年7月23日